一、总 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湖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建立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素养,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基地的运行和管理既要符合“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的要求,又要体现学院和公司合作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特色。
二、运行管理主要任务
1、参与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基地具有一支理论与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来自公司的高管和骨干人员多,对企业的人才需求、人才政策,对创新创业人才的知识构成、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求都比较清楚。因此,基地视学院相关专业(如制药、化工、应用化学等)的要求,指派资深人士参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特别是企业培养方案的制定。
2、落实学生在基地实习实训的各项教学安排
每个实习实训的专业需要将来基地的时间、人数、实习实训内容详细报告中心办公室,中心则负责落实学生在中心学习期间的各项教学安排,包括生活、学习和实训的时间、地点、指导教师等。
3、参与学生的安全保密等教育
由于化工与制药行业的特殊性,所有来公司实习实训的师生必须接受基地安排的安全、环保和保密教育且通过相关考试,方能进入基地生产区。为此,基地办公室将为每批来公司实习实训的师生安排相关的教育和考试,以确保实习实训的安全顺利实施。
4、参与合作公司的员工培训
为了实现校企互惠双赢,基地在为学院相关专业学生服务的同时,为公司的员工培训服务。包括员工的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劳动技能竞赛培训等。中心可以发挥学院教师在学科理论方面的优势,为需要的员工开设相关课程或讲座,为公司编写培训教材等。
5、建设和管理基地指导教师队伍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扩大指导教师队伍,二是有针对性的实施培训,使这支队伍更能胜任指导工作。
6、实施学生基地学习的考核和评价
学生来基地的实习实训,都应有相应的考核和评价,其结果作为学生基地实习实训环节的成绩进入个人学习档案,基地参与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具体见见本办法第四条第四款。
7、对中心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基地设施是国家财产,也是学生和职工实习实训的依托条件,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相关制度,同时中心办公室每年组织对相关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登记,对于出现损坏、丢失,需要视不同情况适时做出处理,并报告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了“指导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职能部门”的三级基地管理架构,校企双方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了以学校主导、企业深度参与、分工合作、良性互动的协同机制。
四、实习实训的具体组织和要求
1、 领导组织
每次实习实训要设立领导小组,小组由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带队教师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实习实训工作。其职责是:
1) 做好学生实习实训动员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 协调、指导、检查实习实训工作;
3) 精心组织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习实训质量;
4) 做好实习实训学生的考勤和成绩考核工作;
5) 做好实训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2、指导教师要求
1) 实习带队教师对来本中心实习学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他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其分工负应有的责任;
2) 随队辅导员在学生实习期间应随班到现场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做好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这既是搞好校外实习的重要措施,又是对学生辅导员、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
3) 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前与本中心公司方联系,根据实习大纲和具体条件,制订实习计划,经中心办公室公司方核准后组织实施。
4) 实习指导教师要同公司选派的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实习,审阅实习报告,进行成绩考核;实习结束,听取公司对实习工作意见,做好实习总结。
5) 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求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系汇报,做出处理。
6) 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写出指导实习的工作报告,交中心审核带回学院。
3、 实习学生要求
1) 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计划,认真实习,独立思考,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 虚心向工人、技术人员学习,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事业心、责任感,发扬艰苦朴素、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中心(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对于违反中心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需会同公司视其情节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4)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与在校上课一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擅自不参加实习,除按照学院规定处理外,本次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5) 经批准,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缺勤累计超过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可准予补实习。
4、实习成绩考核
1) 实习结束应进行考核,企业课程和实训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或按照“卓越计划”企业培养方案执行。
2) 考核成绩由思想考核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两部份组成。思想考核成绩按学生对实习的认识、实际表现、遵纪守规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业务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实习报告和业务考试成绩评定。评定成绩工作由指导教师会同公司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一起负责。